主題: 美菱電器:關于部分土地使用權收儲的公告
2013-06-01 22:08:53          
功能: [發(fā)表文章] [回復] [快速回復] [進入實時在線交流平臺 #1
 
 
頭銜:金融島管理員
昵稱:stock2008
發(fā)帖數:26742
回帖數:4299
可用積分數:25784618
注冊日期:2008-04-13
最后登陸:2020-05-10
主題:美菱電器:關于部分土地使用權收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的城市建設規(guī)劃要求,為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宏觀調控,規(guī)范土地市場,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擬對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擁有的一宗位于合肥龍崗綜合經濟開發(fā)區(qū)的面積為 103,978.9 平方米(合 155.9684 畝,土地使用證號:東國用(2004)字第 0200 號,證載土地用途為工業(yè))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宗地”)進行收儲,土地使用權收儲補償價款預計人民幣 7,448 萬元。為響應市政府城市建設要求,公司同意將該宗地交由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收儲,待市政府批準后,公司將與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簽署《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合同》。
2、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以 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權收儲的議案》,并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班子負責辦理本次土地使用權收儲的相關事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章程》,該議案不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土地使用權收儲不構成關聯(lián)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但尚須經合肥市人民政府批準。
4、公司擁有該項擬收儲資產的產權權屬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本次土地使用權收儲方為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其具體情況如下:
(1)機構名稱: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
(2)機構類型:事業(yè)法人 高國忠
(3)地址:合肥市阜南路 1 號
(4)開辦資金:9100 萬元人民幣
(5)主辦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6)主要職責:在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市存量土地收購、集體土地統(tǒng)征和土地開發(fā)及熟化等。
2、經作出合理查詢后,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為獨立第三方,其與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東在產權、業(yè)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均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本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系。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收儲標的基本情況
(1)收儲標的座落地
合肥龍崗綜合經濟開發(fā)區(qū)。
(2)收儲標的及相關資產
該宗地土地證載面積為 105,121.71 平方米(合 157.68 畝);土地使用證號:東國用(2004)字第 0200 號。按照國家土地收儲相關規(guī)定,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選取了南京捷鷹數碼測繪有限公司為土地測量機構,經重新測繪后,確定土地收儲面積為 103,978.9 平方米(合 155.9684 畝)。截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該宗土地使用權賬面原值 36,407,000 元,已計提的累計攤銷 7,782,102.14 元,賬面價值 28,624,897.86 元。
此外,該宗地上共有 11 幢房屋建筑物,產權證號分別為:房地權肥東字第028130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131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132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133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134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277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280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282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283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284 號,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285 號,房產建筑物總面積:40,058.77 平方米。截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前述 11 處房屋建筑物賬面原值41,560,400.99 元 , 已 計 提 的 累 計 折 舊 16,958,266.71 元 , 賬 面 價 值24,602,134.28 元。該宗地上還有構筑物等其他資產。
(3)收儲標的用途及使用期限
該宗土地土地使用權類型: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工業(yè)用地;土地終止日期:2052 年 6 月 17 日。
(4)收儲標的權屬
該宗地及其附著物為本公司所有,產權清晰,沒有任何產權糾紛,且不存在抵押、質押、查封、凍結等情況。
(5)收儲標的現狀
該宗土地主要為公司倉庫、產品整理車間以及下屬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溫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科美菱”)廠區(qū)(其采取租賃方式,向本公司租賃廠房)所用。按照土地使用權收儲要求,該宗地以凈地方式收儲,相關單位需搬遷,公司已于今年 4 月份完成了該宗地上相關使用單位的搬遷工作,目前子公司中科美菱及公司產品整理車間已暫時搬遷入公司合肥總部所在地,原倉庫貨物已轉移至公司其他倉庫。
2、收儲標的及相關資產的評估價值
按照國家土地收儲相關規(guī)定,政府對收儲土地使用人進行補償,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土地及地上房產進行價值評估。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在其認可的具備相關資質的評估機構庫中,以公開隨機搖號的方式選取安徽中安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為土地備案價格評估機構,安徽中恒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為房屋備案價格評估機構。
(1)土地估價
根 據 安 徽 中 安 房 地 產 評 估 咨 詢 有 限 公 司 皖 中 安 合 ( 2013 )( 估 ) 字 第3401008022 號《土地估價報告》,按照《城鎮(zhèn)土地估價規(guī)程》的要求,結合待估宗地的區(qū)位、用地性質、開發(fā)程度、土地使用權類型、土地使用權年限等,以2012 年 11 月 19 日作為評估基準日,評估機構采取適宜的評估方法,評估后的土地單位面積地價為人民幣 369 元/平方米,按土地證載面積 105,121.71 平方米計算,評估總價為 3,878.99 萬元;根據重新測繪的實際收儲土地面積 103,978.9平方米計算,土地使用權評估總價值為 3,836.82 萬元。
(2)房產估價
根據安徽中恒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皖中恒估字【2013】第 011 號《房地產評估報告》,根據此次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在按照《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要求的估價工作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在認真分析現有資料的基礎上,經過測算,并結合估價經驗和對影響估價對象價值的因素分析,確定委估房地產于估價基準日 2012 年 11 月 19 日的公開市場價格為人民幣 3,611.6673 萬元。
四、擬簽署土地使用權收儲合同的主要內容
本公司(即乙方)與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即甲方)擬簽署的《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定價政策如下:
1、收回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情況
收回的土地位于合肥市龍崗綜合經濟開發(fā)區(qū)長江東路與通達路交口西北,面積為 103978.9 平方米(合 155.9684 畝,其中含規(guī)劃市政道路 0 畝、市政綠地 0畝,準確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四至分別為:東至安徽聯(lián)華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通達路,南至白帝乳業(yè)、二十埠河,西至合肥興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至斯瑞新景苑、合肥興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本合同簽署之日,收回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的具體情況如下:
(1)收回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證號為東國用【2004】字第 0200號(證載土地用途為工業(yè))。
(2)乙方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方式為出讓。以出讓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出讓年限為 50 年,取得時間為 2002 年 6 月 17 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為 39.58 年。
(3)收回土地范圍內乙方有合法建設手續(xù)的地上建(構)筑物總建筑面積為 40058.77 平方米,其中:具有《房屋所有權證》的登記面積為 40058.77 平方米,產權證號為房地權肥東字第 028130 號、028131 號、028132 號、028133 號、028134 號、028277 號、028280 號、028282 號、028283 號、028284 號、028285號。
(4)收回土地的地上建(構)筑物無設定抵押權或被法院等有權機關依法查封及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等進行權利限制的情況。
2、收回土地補償費及支付方式
經有相應資質的土地、房產及工程造價中介機構評估,收回土地按批準用途的現土地評估價格為 3836.8214 萬元,地上建(構)筑物的評估現值為 3611.667萬元,乙方投入的地下管網等內部基礎設施現值為 0 萬元;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拆遷房屋其他補償費用 0 萬元。根據合肥市國土資源局、房地產管理局和市建筑事務管理處對土地、房產和基礎設施評估價格的備案、審核結果,并報合肥市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費共計人民幣:柒仟肆佰肆拾捌萬肆仟捌佰捌拾肆元(74484884 元),該補償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費用:
(1)乙方取得收回土地并形成凈地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2)收回土地地上建(構)筑物的補償費用等;
(3)乙方開發(fā)利用收回土地期間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水、電、氣增容,道路、通信及供暖等基礎設施投入;
(4)乙方因土地被收回產生的有關稅費。
甲方按以下約定的條件分二期支付補償費用: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壹仟伍佰萬元(小寫 15000000 元),付款條件:本合同簽訂后 10 日內支付;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伍仟玖佰肆拾捌萬肆仟捌佰捌拾肆元(小寫 5948.4884元),付款條件:土地上市成交、完成土地交付手續(xù)、市財政結算資金到帳后 10日內支付。
3、土地交付的標準及時限
乙方按凈地交付土地。乙方負責拆除收回土地范圍內所有建(構)筑物、附屬物,地上無桿線,場地無土方和建筑垃圾,清理至自然標高、基本平整;改造和清理地下通道、管線、暗渠(涵)等設施,涉及人防設施需向人防部門報批保留、改造、廢除或恢復方案;無抵押、出租、出售等他項權利;水、電、氣等費用清結;修建封閉圍墻。
乙方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100 日內按約定的土地交付的標準整理土地至凈地標準,甲方實地驗收,并無償看護至實際交付受讓人之日止。若因乙方看護不力,使被收儲土地權益遭受侵害,或達不到凈地標準,而不能將土地交付受讓人,須由乙方繼續(xù)整理土地至符合凈地標準,繼續(xù)整理土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因土地延遲交付受讓人所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4、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土地補償費,每延遲壹日,按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土地補償費的 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每延遲交地壹日,按已支付的土地補償費的 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土地補償費總額中扣除。若乙方延遲 30 日仍不能按本合同約定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補償費、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外,還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生效條件
本合同需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該土地收儲合同將待合肥市人民政府批準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上報的相關收儲方案后,由本公司與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簽署后生效。
五、涉及本次擬收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安排
1、本次擬收儲的土地使用權是通過政府收儲的方式進行出讓,土地收儲的相關事項還需合肥市政府批準后,由本公司與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簽訂《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合同》。
2、本次收儲土地使用權不涉及人員安置情況。
3、本次公司收到的土地使用權收儲補償款,將用于搬遷的相關費用支出及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等。
4、鑒于市政府已將公司擁有的位于合肥龍崗綜合經濟開發(fā)區(qū)土地使用權進行收儲,其中涉及公司產品整理車間、倉庫以及中科美菱租賃廠房的使用,土地收儲后中科美菱將無法繼續(xù)進行生產經營,為保證中科美菱的正常生產運營,將土地收儲對中科美菱生產運營的影響降到最低(新建廠房時間過長),目前公司已將中科美菱、產品整理車間先行暫時搬遷至本公司位于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的美菱工業(yè)園(公司總部),原倉庫中的貨物已轉移至公司其他倉庫。
六、本次擬收儲土地使用權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交易目的系根據市政府的城市發(fā)展規(guī)劃,經市政府安排和要求。
本次收儲土地使用權將不會對公司 2013 年度業(yè)績產生重大影響。本次土地使用權收儲補償款在扣除資產處置凈損失、各類資產搬遷費用及平整土地等費用支出后的剩余款項將計入公司損益。經初步測算,待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應付的全部土地收回補償款后,預計將實現收益約 1,100 萬元,具體會計處理須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且合肥市土地儲備中心交付完畢全部土地收回補償款的具體時間不確定,公司將及時公告相關信息。
通過出讓該宗地,有利于推動和加快公司整體制造資源整合的進程,同時可發(fā)揮公司現有土地資源效益,盤活公司的存量資產,增加現金流入。
七、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

【免責聲明】上海大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僅合法經營金融島網絡平臺,從未開展任何咨詢、委托理財業(yè)務。任何人的文章、言論僅代表其本人觀點,與金融島無關。金融島對任何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其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確或暗示的保證。股市有風險,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結構注釋

 
 提示:可按 Ctrl + 回車鍵(ENTER) 快速提交
當前 1/1 頁: 1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后一頁]